保健食品的说明、标签有什么特殊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78 条的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必须保证内容真实,应当写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等重要信息,且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而且,产品的实际功能及成分必须和这些说明一致。所谓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是指保健食品中发挥特定保健作用的有效成分如功能性脂类、维生素、矿物质元素,它们直接关系到食品是否具有相应保健功能,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选择。如果商家在标签、说明书上标注虚假信息,杜撰或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就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的法律责任,这种保健食品也不能进入市场流通。同时,正是由于保健食品原料中存在这些功效成分,也决定着它不会同时适合所有人群食用。比如,抗氧化类保健食品的适宜人群是中老年人,不适宜人群是少年儿童;促进泌乳类的保健食品适宜人群仅仅是产后需哺育幼儿的妇女,不适宜其他人食用。如果不加区分,某些保健食品不仅不能发挥应有的功效,甚至有可能损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我国规定的保健品标签和说明书表明哪些内容
(1)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2)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
(3)贮藏方法。
(4)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因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不能说明功效成分的.则须标明保健功能有关的原料名称。
(5)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6)保健品标志。
(7)有关标准成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
根据全球知名医疗咨询机构IMSHealth的统计,2010年全球药品市场规模达到8564亿美元,较上年增长4.1%。其中,中国药品市场的增长贡献最大,当年达到322亿美元,位居全球第5位,较上年增长23%。
根据IMSHealth的最新预测,2013年中国医药市场将超越德国,排名全球第三。
工信部日前发布《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医药行业未来五年发展绘出蓝图。来自机构的观点认为,作为全球第五大药品市场,我国医药行业的投资机会将在政策支持下凸显,并获得资本市场的更多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医药行业的投资价值一直受到机构的关注。来自招商证券的观点认为,如火如荼的商业并购、加速推进的药物创新,以及不断深化的国际化进程,将令A股市场的医药板块呈现出诸多个股机会。
业内专家表示,从历史溢价率水平来看,医药行业目前平均估值水平虽高于银行、地产等周期性行业,但与同处新兴行业的新能源、新材料等相比并不高,且未来可以通过快速成长化解估值压力。从这个角度而言,其长期投资机会值得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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