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售假保健品被法院以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会怎样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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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售假保健品被法院以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会怎样判决

就你所述,减轻处罚。

二、卖假性保健品是否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保健品不是食物,不构成该罪,但是可以构成非法经营假冒商品罪

三、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不知道你提问的是什么罪。。刑法规定的类似罪名有两个: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食品罪2、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前者为行为犯,只要生产了就构成犯罪,后者为危险犯,足以产生危害结果就构成犯罪。

注意: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如果不足以产生危害结果,但是销售金额(区别于赢利)在5万元以上的,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四、协查的假冒保健食品,请问是否使用特别规定还是食品安全法?

我的建议,还是参考用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和第五十一条的标签含有虚假内容,不真实。进行处理。特别规定的处罚结果太吓人。

五、食品制假售假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呢

目前相关的执法部门对制假、售假者处罚所引用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额度为一万元到二十万元之间。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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