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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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试题

1、A 2、B 3、D 4、A 5、B 6、B 7、A 8、A 9、A 10、A 11、D 12、D 13、B 14、C 15、D 1对 2错 3对 4错 5对

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制定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其前提是(A)。A.保证食品安全 B.保障食品生产 C.保护食品经营 D.严惩违法行为

2.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由(B)负责。A.工商行政部门 B.质量监督部门 C.卫生行政部门 D.农业行政部门

3.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由(D)负责。A.工商行政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质量监督部门 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由(A)负责。A.工商行政部门 B.卫生行政部门 C.质量监督部门 D.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记录制度,进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B)。A.1年 B.2年 C.3年 D.4年

6.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B)。A.1年 B.2年 C.3年 D.4年

7.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除应当标明《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一款内容外,还应当标明(A)。A.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B.功能主治 C.用法用量 D.适用范围

8.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A )。A.药品 B.中药材 C.化合剂 D.增白剂

9.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义务,在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A)。A.承担连带责任 B.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C.应当作出自查报告 D.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0.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A)。A.出口国食品安全标准 B.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C.国际食品安全标准 D.第三国食品安全标准

11.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最高可受到货值金额(D)处罚。A.2倍罚款 B.3倍罚款 C.5倍罚款 D.10倍罚款

12.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D)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A.2年 B.3年 C.4年 D.5年

13.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B)。A.给予警告 B.责令改正 C.处以罚款 D.吊销许可证

14.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有关部门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依法给予(C)处分。A.警告或记过 B.记大过或降职 C.撤职或开除 D.降级或留用查看

1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D)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A.2年 B.3年 C.5年 D.10年

二、判断题

1.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可以对食品实施免检。(×)

3.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食品安全法》施行后,食品生产经营者之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一律无效。(×)

5.名人明星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三、食品安全知识测试题 一、单选题1、《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几年:( ) A、一

第二十条 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四、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题

1.竞赛设试题70道,共计100分。答案以《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依据。

2.竞赛采用网上答题形式,请于2009年9月24日前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网( )进行答题并于网上提交答卷,逾期无效。(竞赛题目同时刊登于2009年8月24日、2009年8月27日《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上,请参阅。)

3.竞赛设社会公众类奖项和企业类奖项。

社会公众奖项参赛者为个人,按照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获奖者。成绩相同的,以抽奖方式产生获奖者。社会公众奖项设一等奖1名(价值3000元奖品),二等奖3名(价值2000元奖品),三等奖5名(价值1000元奖品),鼓励奖10名(价值500元奖品)。(注:大家可以以个人名义参赛)

企业类奖项参赛者为企业,按成绩及参赛人数评出20个企业,颁发“普及食品安全法先进企业”奖杯和证书。

4.本次竞赛获奖结果将于2009年10月下旬公布在《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食品报》及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中国经济网、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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