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办理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工作规章(试行)速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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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办理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工作规章(试行)速求答案

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建(包括扩建、改建,以下统称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维护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电网和并网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核准的与省级及以上电网并网运行的新建火力发电机组、新建水力发电机组。

其它新建发电机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的相关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电力监管机构对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工作实施监管。

第二章 进入商业运营的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 发电企业应根据新建机组的建设情况,在计划进入商业运营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次年调控电量,同时向相关电网企业通报建设进度安排,由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电网企业根据综合平衡情况予以安排。

第六条 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新建火力发电机组已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159号)要求完成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已签署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新建水力发电机组已按《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23-2000)要求完成带负荷连续运行、可靠性运行,已签署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

(二)完成并网运行必需的试验项目,电力调度机构已出具发电机组和接入系统设备(装置)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要求和调度管理要求的意见。

(三)通过电力监管机构组织的并网安全性评价。

(四)已与相关电网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并已报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五)按照电力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第七条 新建发电机组进行调试运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发电企业应按《电网运行规则》与《并网调度协议》的要求提前3个工作日向相关电网企业提出调试运行申请。

(二)电网企业应自接到发电企业调试运行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安排调试工作。电网因故不能及时安排调试运行的,应书面向发电企业说明。对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相关试验,原则上应自提出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

第八条 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的程序:

(一)新建发电机组满足商业运营条件后,发电企业应当向电网企业提出转入商业运营的申请。

(二)电网企业应当自收到发电企业提出的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予回复。

第九条 新建发电机组经核实已满足进入商业运营条件的,商业运营的起始时间从机组满足第六条第一项要求的时点开始计算。

第十条 新建发电机组从进入商业运营之日起纳入并网发电机组运行管理考核范畴。

第十一条 发电企业申请调试运行、进入商业运行的有关文件,以及电网企业相应的答复文件,应抄送相应电力监管机构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结算

第十二条 新建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指第一次并网运行开始到进入商业运营止的上网电量(简称调试电量)。调试电量上网电价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尚无规定的,由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按照不低于补偿发电机组变动成本的原则协商确定;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管理权限报电力监管机构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裁定;也可按照所在电网前三年平均调试电量上网电价并考虑煤价变动等因素确定。电网前三年平均调试电量上网电价由所在电网企业统计明确,并报相应电力监管机构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新建发电机组调试电量上网电价与其商业运营电价差额形成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偿为新建机组调试运行提供服务的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资金使用方案由所在电网企业商发电企业提出,报相应电力监管机构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对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发生争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行业标准的配电网运行规程有哪些

A.2 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GB/T2900.51-1998 电工术语 架空线路

GB2900.55-2002 电工术语 带电作业

GB50061-1997 66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J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3-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7-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053-94 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17625.1《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

GB 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

DL/T602-19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601-19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765.1-2001 架空配电线路金具技术条件

DL/T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974-2005 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

DL/T976-2005 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DL5009.2-200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A.3 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地方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管理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 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国能电力[2009]23号)

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07]655号)

城市配电网“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 (DGJ32/J11-2005)

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版)

江苏省建筑工程计价表(2004版)

A.4省电力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负荷预测管理 Q/GDW-10-G086-2008

电力需求侧管理 Q/GDW-10-G085-2008

生产性修理项目管理 Q/GDW-10-G061-2008

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修理工作管理办法(苏电生〔2008〕581号)

农网维护费项目管理(Q/GDW-10-G114-2008)

合同管理 Q/GDW-10-G176-2008

江苏省电力公司基建施工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电建〔2009〕1069号)

物资结算管理 Q/GDW-10-G032-2008

物资验收管理 Q/GDW-10-G031-2008

关于调整配网项目物资需求计划上报要求的通知(电物〔2009〕10号)

江苏省电力公司项目结余物资集中回收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苏电总〔2008〕1877号)

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采购配送物资质量管理办法(苏电建〔2007〕489号)

关于加强集中规模招标工作的意见(苏电招[2007]63号)

江苏省电力公司基建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苏电财〔2009〕1267号)

物资集中结算财务管理Q/GDW-10-G160-2008

江苏省农村电网维护费管理办法(苏电财〔2008〕4号)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网工程竣工验收大纲(试行) (苏电生[2007]1318号)

配网工程竣工验收大纲 Q/GDW-10-J365-2007

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范(Q/GDW-10-G158-2008)

江苏省电力公司资本性支出项目审计办法(苏电审[2006]1267号)

资本性支出项目审计管理 Q/GDW-10-G169-2008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应急抢修管理规定(苏电生〔2009〕824号)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应急抢修总体预案(苏电生[2009]1162号)

备品备件管理 Q/GDW-10-G034-2008

配网运行管理 Q/GDW-10-G047-2008

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 Q/GDW-10-G053-2008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 Q/GDW-10-G041-2008

安全工器具管理 Q/GDW-10-G039-2008

用户供电可靠性管理 Q/GDW-10-G055-2008

电能质量管理 Q/GDW-10-G056-2008

电力网电能损耗管理 Q/GDW-10-G058-2008

配网带电作业管理 Q/GDW-10-G052-2008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网停送电管理规定(苏电生(2002)18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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